江苏省国资委被认定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等次单位
近日,江苏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通报,江苏省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成绩突出、成效显著,被认定为“优秀”等次单位。
这次考评的对象为13个设区市、3个省直管县政府和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主要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现场核查和督查、自查评价等方式进行,依托“中国江苏网”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度调查,调查总票数达410.6万,满意度90%以上。江苏省国资委日常考核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外聘法律顾问对重大法律事项的审核、编写“每月一例”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手册等工作,受到充分肯定。
推进监管职能转变 提升依法监管实效
认真贯彻国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按照以“管资本为主”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出资人审批事项,在原来已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又取消和下放了3项。自2014年以来,我委累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7项,保留17项,精简幅度50%。积极推动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经过多年努力,省级层面90%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
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推动机关学法用法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工作机制,将委机关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核作为不可逾越的节点嵌入OA系统,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率达100%。清理省国资委成立以来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共查核各类文件5860多件,其中保留197件,废止64件,编印《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2004.3-2017.10)》。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省国资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通报等工作机制;把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制定《省国资委重大事项法律审核清单》,把21个重大事项纳入清单范围,全年共对重要事项进行法律审核60多件。及时向省法治政府建设平台报送信息120条,位居省级机关前列。选聘5家著名律师事务所为我委2017至2018年度常年法律顾问,并召开外聘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加强法治国企建设 依法治企成效显著
23户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部设立法务机构、全部配备法务人员。353户重要子企业中,建立法务机构的企业从2014年的60户增加到309户,已初步建成决策层为主导、员工为主体、总法律顾问和法务机构为主力的组织架构。推动企业将法律审核嵌入工作流程,健全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密防控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指导省属企业普遍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对子企业重大案件统一扎口管理,妥善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和新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推进省属企业建立实施重大事项双重法律审核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律服务范围,强化服务质量监督,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辅助国资监管的专业性作用。省高科技投资集团获批成为我省首批实行公司律师制度的两户企业之一。编写“每月一例”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材料,丰富法治教育实践。组织省属企业和委机关干部参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法治大讲堂视频会议5期,累计参会人员700多人次。组织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参加省级机关第四届“法治文化”节活动,18件作品荣获二等奖;华泰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省级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荣获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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